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规定,2001年《中国环境状况公报》,于2002年5月22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。
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
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三日
《中国环境状况公报》编写单位
主持单位:
国家环境保护总局
成员单位:
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水利部 卫生部 农业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海洋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
注:
本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数据,除行政区划、国土面积、森林资源、地震数据外,均未包括台湾省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。
《创建电子指标式中国环境状况公报》项目由挪威发展合作署(NORAD)提供资助, 由联合国环境署全球资源信息数据库挪威阿伦达尔中心(UNEP/GRID -Arendal)提供技术指导。
联系单位:
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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